关于评选2015年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5-03-17    浏览次数:


关于评选2015年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评选第八届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59号)和《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评选2015年我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闽委教办宣〔20152号)精神,决定在全校征集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经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教育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参加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单位申报成果可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15年仍在继续开展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也可为2015年以来新开展的富有成效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下范围:

1.积极探索建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主题教育活动。

2.凸显时代特征、突出学校特色,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工作举措与实践项目。

3.推动高校进一步发挥文化传承创新功能,促进高校校园文化繁荣的校园文化建设新载体;加强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新举措。

4.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

5.陶冶大学生道德情操、丰富大学生文化生活,具有品牌影响力、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成果。

6.推动高校实践育人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营造实践育人文化氛围的好经验、好成果。

7.其他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各单位要把好政治关,注意把握申报成果的政治倾向和思想导向。已获得全国、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数量

以机关各部门或学院为单位申报,每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

2.申报材料

(1)申报表。请统一填写《华侨大学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详见附件)。申报表纸质版需签署申报部门或学院党委意见,并加盖公章。内容提要要求简明扼要、逻辑性强、突出特色,字数在300字左右。

(2)申报成果文字说明材料。包括申报成果的工作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经验等,字数在3000字以内。电子版请用word文档报送。纸质版封面左上方横排书写“华侨大学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材料”,字体为仿宋三号加粗;封面正下方分两行书写“申报单位全称及年度月份”,字体为仿宋三号;封面的标题、颜色、风格由各单位自行设计,要求简洁、美观。

(3)可同时报送有关附件材料。

3.报送要求

本次评选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410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将有关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xcb@hqu.edu.cn,并在邮件标题栏注明“****(单位名称)-华侨大学2015年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材料”。同时将纸质版一式5份交党委宣传部,泉州校区请交至李克砌纪念楼220室(联系人:陈拥华,联系电话:0595-22692011),厦门校区请交至行政研发大楼1906室(联系人:黄平,联系电话:0592-6160176)。

三、评选安排

学校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遴选出1项优秀成果代表学校参加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织的第八届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遴选出2项优秀成果代表学校参加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组织的省级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


    附件:
华侨大学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2015年).doc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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