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召开座谈会 推动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

作者: 记者 黎阳 图:记者 吴江辉   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7-04-21    浏览次数:

    华侨大学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座谈会4月20日上午在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806会议室举行,校长贾益民出席并讲话。座谈会由副校长曾路主持。


    2017年1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阐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概括了传承发展的主要内容、基本途径、主要措施和重点工作,对于延续中华文脉、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文化素养、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文科相关学院、研究院教师代表参加座谈会,围绕华侨大学“为侨服务,传播中华文化”的办学宗旨和“一元主导、多元融合、和而不同”的校园文化,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就我校如何贯彻中办国办《意见》精神,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宣传部、学生处、发展规划处相关负责人结合各自部门职责,介绍了在相关方面所做的工作和计划。


    曾路表示,各单位要认真传达中办国办《意见》和学校会议精神。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是一项全员性的工作,不是某几个部门或单位的工作。他要求,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学校的统一部署,同时要逐步推出有自身特色的相关活动,在全校形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传承、传播和弘扬的氛围。他强调,无论是校园文化建设,还是以华文教育为载体,面向海外的中华文化传播,在这些过程中都要牢固树立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念。他希望,通过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能够形成华侨大学自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传承、传播和弘扬的特色。


    在听取与会有关学院、研究院负责人、教授们的意见和建议后,贾益民表示,与会同志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值得好好梳理,学校的实施方案要认真吸纳这些意见。他并谈了自己对中办国办《意见》的学习体会。贾益民指出,要深入学习中办国办《意见》,充分认识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重大意义。他认为,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是增强“文化自信”的现实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现实需要,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需要,也是中华文化走出去,在全球范围内提升中华文化软实力的现实需要。


    贾益民指出,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对于华侨大学来说,具有更加特殊、更加重要的意义。他认为,“为侨服务,传播中华文化”的办学使命决定我们要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这是面向海外华侨华人社会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实需要;是我们在为侨服务的过程中,怎样以侨为桥、以文为舟,面向海外华侨华人住在国主流社会传播中华文化的现实需要;实际上也是人才培养的现实需要。


    贾益民强调,要明确任务和要求,大力推进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在这一过程中,要实施“六个融入”,即融入课程教学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融入全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全领域、融入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建设和研究、融入校园文化活动与建设、融入国际交流与合作、融入学校的管理与服务。围绕“六个融入”,贾益民强调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包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以及各种教育活动的开展,尤其是实践教育活动;二是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研究和阐释;三是要大力开展华文教育,以华文教育为平台,积极开展面向华侨华人、面向海外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四是要制定校园文化设施建设规划,推进校园文化设施的建设。


    贾益民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实施。学校要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形成氛围;要出台实施方案,把这项工作列入学校党委常委、学校办公会的主要议题,定期研究、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各学院、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协同推进;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建立长效机制。


    贾益民最后表示,通过全校上下的共同努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一定可以在华侨大学得到很好的开展。



贾益民校长讲话



曾路副校长主持会议



座谈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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