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第九届百花文艺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9-10-16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第九届百花文艺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关于举办福建省第九届百花文艺奖评奖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福建省百花文艺奖”是我省最高级别的综合性文艺大奖,每三年评选一次,获奖作品由福建省委、省政府联合表彰奖励。学校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希望各单位按照评奖活动的具体规定和有关要求,密切配合,广泛宣传,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参评范围

1.凡福建省内(包括中央、部队驻闽单位)集体或个人,在2016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创作并公开发表、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为准)、播映、演出、展览的文学、戏剧、电影(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含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曲艺、杂技、民间文艺、文艺评论等文艺作品,均可参加评奖。

2.集体创作生产的综合性文艺作品,应以作品整体参评,各单项(含剧本)不单独参评。与省外作者或文艺单位合作的文艺作品,我省人员或单位应是主要创作者。

3.参评作品应是文艺创作产品。编著、译著以及歌舞晚会、电视综艺栏目等不予参评。

4.个人作品集及多人作品集不予参评,但其中的单件作品可以参评。

5.已调离本省的作者,其作品创作时间在调离之前的,可以参评;省外作者在我省工作期间以我省为素材创作的作品,可以参评。

三、申报方式

1.每件申报作品须填写作品申报表一式2份,随附作者的书面授权书(电影、电视剧、广播剧、戏剧、曲艺、舞蹈、杂技等综合性文艺作品须提供创作单位的书面授权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参评门类的作品须取得每位署名作者的书面授权书)。作品申报表附后,也可从华侨大学文化网(http://culture.hqu.edu.cn)下载。

2.作品申报表电子版请以“申报者单位(指校内部门或学院)+申报者姓名+第九届百花文艺奖作品申报表”格式命名并发送至1187119232@qq.com

3.其它具体要求:

①文学、文艺评论类作品须提交作品10份(其中至少1份为原件)。

②电影、电视剧、舞蹈、杂技类作品须提交U盘2份。

③戏剧、曲艺、广播剧作品须提交文字脚本、U盘2份,视频材料须配中文字幕。

④音乐类作品须提供歌谱(简谱)10份、U盘2份。

⑤美术、书法、民间文艺类作品须以原作参评。如原作被收藏,请提供规格16寸的作品照片和收藏证书复印件。

⑥摄影类作品照片规格为16寸,不装裱。

4.各项作品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打印。作品原件、U盘上须用标签注明作品名称、类别、作者姓名、申报单位。申报前请认真检查报送作品的画面和声音质量。

5.除美术、书法、民间文艺作品原件外,所有申报材料均不予退回,请申报者自行备份。美术、书法、民间文艺作品原件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向申报单位取回后交还申报者。

6.学校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遴选,确保参评作品能够代表华侨大学在该领域的最高水平。

、申报时间和地点

1.所有材料请于2019102217:00前报送党委宣传部,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受理设两个受理点。泉州校区请报送至李克砌纪念楼220室,联系人:陈拥华,联系电话:0595-22692011;厦门校区请报送至行政研发大楼1906室,联系人:黄平,联系方式:0592-6160176



                                党委宣传部

                              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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